港台民粹運動

「傷害法治」還是「消滅港獨」?

泛民表示釋法嚴重,呼籲再造0371和佔中。
泛民表示釋法嚴重,呼籲港人再造0371和佔中。(電視截圖)

其實不只是在2016年。也不只是梁頌恆和游蕙楨。泛民主派議員拒絕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本來就不是什麼新鮮事。更不要說他們的日常言論了。

一方面,官僚政權和建制派同人宣稱「一國兩制成功落實」;另一方面,泛民主派及其孕育出來的本土派,不斷高喊「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在泛民主派根本上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本土派實質上為港獨派的前題下,他們口中的「一國兩制」,到底是什麼意思?

梁游宣誓事件引起人大釋法,泛民主派議員不分派系、一致反對釋法,說這是「捍衛一國兩制」。

弔詭的是,恰好是反對或乾脆不承認「一國」的人們,在哀嚎「一國兩制名存實亡」、「已死」。

在他們的想像和宣傳之中,香港據說是獨立於中國的政治實體,所謂「一國兩制」,更像是「兩國兩制」。這都是老生常談了。

與泛民朝夕相對的建制派大腕們,卻還可以宣布,人大常委會釋法可以「消滅」港獨。似乎,中央這樣「消滅港獨」之後,香港就可以回復「一國兩制」的「順利施行」了。

泛民大腕們極力通過隱沒「一國」去鞏固「兩制」,建制大腕們則極力迴避「兩制」正在不斷滋生前者。兩大派為了各自的利益,竭力維持「獨港」現狀。

這一切,不就是「和平統一」中的「和平」的體現了嗎?

建制宣稱釋法將「消滅港獨問題」。(電視截圖)
建制宣稱釋法將「消滅港獨問題」,杜絕其「滋長空間」。(電視截圖)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對《基本法》第104條進行釋法。

泛民空群而出,聲稱人大主動釋法,將會「破壞香港法治」、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當然,他們不會告訴大家,當年人大常委會第一次主動釋法,按照他們的邏輯,「理應」是成功阻止大量大陸人「入侵本土」,從而「擋住赤化」的「義舉」。

《基本法》第104條是這樣寫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大狀黨某代議士宣布,第104條「條文明確無疑,完全沒有解釋空間」,人大常委會這次不是釋法,而是要「扭曲」、「增加」第104條的條文,是「修法」,因此是有越權之嫌的「政治舉措」。

這位「法律權威」似乎想大家忘記,正是像他這樣的政客,認為在宣誓儀式上公然鄙視和否定第104條規定的青政二人組,還擁有候任議員的資格,「條文明確無疑」的第104條,才會出現「解釋的空間」。

認定青政二人組可以「再宣誓」就職,進而享受議員特權自由宣揚港獨,實質上就是使第104條的規定蕩然無存,北京當局則要捍衛中國主權的法律底線——這就是癥結所在。

人大常委會解釋第104條,頂多就是明確合法宣誓的條件與及違反的後果。反共反中人士,完全可以一如既往、照本宣科,順利宣誓進入議會享受高薪和特權,繼續其所謂「抗爭」。

泛民將人大釋法描繪為「傷害法治」的暴行,目的在於掩蓋自己正在破壞「一國」法制;建制將人大釋法描繪為「消滅港獨」的神功,目的在於掩蓋自己無意無力抵消泛民。

如是,宣稱人大釋法「破壞法治」的泛民人士,和宣稱人大釋法「消滅港獨」的建制人士一樣,不是傻子、就是騙子,或是傻子和騙子的混合體——這也算是「一國兩制」的某種體現吧!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