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民粹運動

釋法前觀劇心得若干

2016年11月2日,香港立法會建制、非建制議員對罵期間,梁繼昌自行倒地的瞬間。用身體保護梁頌恆的梁國雄莞爾一笑。(電視截圖)
2016年11月2日,香港立法會建制、非建制議員對罵期間,梁繼昌自行倒地的瞬間。用身體保護梁頌恆的梁國雄莞爾一笑。(電視截圖)

人大常委會即將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就是「畫公仔畫出腸」般的解釋,公職人員必須真誠嚴肅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我們從此可以看到什麼東西呢?

我起碼看到以下三種:

第一,香港不少人已經被洗腦到似乎連宣誓都不知道是什麼,甚至似乎認為將誓詞內的中國國號改變為他們喜愛的有辱人格(對,不只是「辱華」)的稱呼,還是某種「自由民主」和「三權分立」之下的「天賦人權」。這些人應該了解一下,他們的幻想中的祖國英國,即所謂萬國國會之母,在實際上是怎樣嚴格立法規定議員宣誓(向英王及其繼承人效忠!)的誓詞和程序的。

第二,建制派不少政客,特別是梁君彥的無恥和無能。梁君彥如果是一個政治家,在被逼「暫緩」梁游二人組宣誓之時,就應該立即引咎辭職。但正如其人「直至最後關頭」才放棄英國國籍參選立法會主席一樣,他似乎戀棧貴為主席的雙倍薪資,及其所謂裁決的威嚴,厚顏地指派代表上庭答辯,完全迴避其「再宣誓」裁決的依據,亂扯即使議員殺人被定罪,也是立法會的內部問題。

連如何對待劉小麗的「再宣誓」,建制派議員都可以分為三派(!),其中一「派」還是息事寧人,讓北京替他們吃子彈、擦好屁股之後,趕快通過自由黨同泛民「大和解」。

建制派的支持者有一種常見的自我安慰,那就是,儘管建制派的代議士們一般水平不高,但他們「至少還是愛國的」。這件事徹底暴露了他們的「愛國」戰鬥力的真相。

面對堅持反共反大陸原則,戰術靈活不擇手段,厚顏和演技升天的「民主派」,建制派的政客們,只是一個言不由衷的、充滿悲哀的組合。

第三,讓我們再次看到香港「民主派」高尚情操和偉大原則的本相。

例如,梁游衝進立法會議事堂強行「自宣」,被制服架走期間,「新界緩衝區西部票王」朱凱迪悲壯地喝罵保安人員道:「你們不要踐踏香港人!」、「你們沒有權力架走議員!」、「是幾萬人選出來的議員!」——這簡直就是透露了香港資產階級民主制的秘密:通過金錢造就的虛偽宣傳所堆砌出來的「幾萬票」(三百多萬選民之中的「幾萬票」),就是這些人自稱代表全稱的「香港人」、為所欲為的憑據。

此前,梁國雄更是理直氣壯的宣佈:「民選議員有言論特權」1 ——哪怕是在就職前的宣誓中痛幹「支那」的特權。這種言論貌似「尊重選民」,實際上是「挾選民以令天下」。連「支那論」這種最反民主、最辱沒人格的帝國主義暴言,在「民意」的包裝下,竟然是堂堂正正的「特權」!

通過選舉的馬戲,隔幾年高薪圈養一堆自視為「萬民之主」的代議士,讓被壓迫階級決定究竟由什麼人在議會裏「代表和鎮壓」(馬克思語)他們——這就是「非建制派/非支那派」和建制派的英雄好漢們,給我們上的一堂寶貴的民主課。


  1. 語出於此。這是認為青年新政二人從當選開始,就享有已就職的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之中的各項特權,包括在立法會各種會議之中言論自由不受外界和任何法院質疑的特權,與及相關的民事、刑事責任豁免權。問題的癥結所在,就是當選議員在有效宣誓後,才可以正式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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