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民粹運動

六七死難者是什麼人,為什麼右派只「悼念」其中的幾個?

《跨時》按:今天是香港脫離英國帝國主義統治,回歸中國十八週年。

在「一國兩制」之下,自2008年以來,在香港相當依賴的世界資本主義的大蕭條,和中國崛起使香港傳統反共勢力的展望落空的背景之下,各種殖民主義思潮,經過多次的群眾性本土反共民粹運動,在青少年之中得到了蓬勃的發展。

香港今天的困境的一個顯著的表現,是工人階級社會主義政治力量的缺席。而1967年反英抗暴運動之被建制和泛民兩大勢力,用各種形式抹黑、否定、抹煞、淡化,又是這種缺席的一個顯著的現象。

高思寧君惠賜本誌的這篇文章,對我們認識真正的本土抗爭史,和殖民主義勢力偽造的本土抗爭史的區別,提供了很有價值的思考。感謝高思寧君對本誌的支持。(2015年7月1日)

港英「防暴隊」在受傷倒地的工人身邊走過。(來源:Life magazine)
港英「防暴隊」在受傷倒地的工人身邊走過。(來源:Life magazine)

緣起

早前工聯會前會長楊光逝世,引起各方對(港英殖民政府及其支持者設定的)「六七暴動」——即當年幾十萬在香港直接參與的群眾和他們數以千萬計的支持者所稱的「反英抗暴」——的關注。輿論主要著眼於「追究」楊光當年作為鬥委會領袖的責任。

一直以來,不少香港人對反英抗暴抱持負面態度,這主要出於右派的各種似是而非、甚至歪曲事實的宣傳——這除了是對當年被港英政府殺傷、監禁、驅逐的反帝抗爭者的侮辱,也是對史實的蹂躪。

建制派出於維持香港現狀和安撫華洋大資產階級的考慮,不是拒絕為抗爭者正式「平反」、宣稱六七純粹是「四人幫」煽動的錯誤行動,就是將當年的反帝抗爭「降級」,說成是目的只是促使港英調整統治策略、推行社會改良的「抗議運動」。

這篇文章處理的,是右派的問題。建制派的問題,將會需要另文處理。

有一種常見的說法,就是完全抹煞「反英抗暴」這個詞彙所指向的史實,為1967年的反帝群眾運動加上「左派暴動」的標籤,並將之等同為據說無差別的炸彈襲擊,即「左仔暴亂濫殺平民」。

楊光出殯時,本土派人士在靈堂外示威,叫囂「楊光落地獄」,並將代表土製炸彈的菠蘿放在寫有「同胞勿近」的紙皮箱上。

炸彈出現前到底發生了什麼?

然而,這些滿口反對「濫殺港人」的右派,絕口不提在炸彈襲擊浪潮爆發之前的兩個月期間,港英政府不斷派遣軍警血腥鎮壓工人群眾,殺害多人、打傷數百人、拘捕上千人的事實。

似乎,對右派來說,港英的暴行不但不是暴行,死傷者被捕者還因為是「左仔」,連「港人」都不是。

舉例說:1967年5月11日,港英「防暴隊」在大有街香港人造花廠外,以僅十多呎的超近距離,向徒手的青少年學生示威者發射木彈,一名年約15歲的女學生中彈倒地,上前救援的同學被「防暴隊」圍毆。港英宣佈,當日向群眾發射了53發催淚彈、70發木彈,拘捕了127人——當晚被捕者在黃大仙警署被徹夜毒打;

5月12日,13歲理髮學徒陳廣生被警察木彈擊斃;5月22日,左派出版界和銀行界職工代表約160人,在花園道希爾頓酒店外(即今長江中心位置)被港英警察暴打、血灑街頭。當日有98人被捕;

6月8日上午,港英「防暴隊」四五百人攻打工務局電機部九龍分廠,發射二十多發催淚彈、拘捕450名工人。當日下午,「防暴隊」施放催淚彈、進攻煤氣公司,拘捕108名工人;6月9日凌晨五時,被羈押在黃大仙警署的44歲工務局電機部工人、工會委員徐田波,不堪警察虐打、壯烈犧牲,(8月,港英法醫官供稱,徐烈士十二條肋骨折斷、斷骨壓傷肺部致死)。6月11日、17日,煤氣公司工人分別在煤氣鼓和水箱內發現6月8日警察攻打廠房時,失蹤的兩名工人的屍體,他們是52歲的木工黎松和28歲的鉗工曾明。

6月23日中午,左派工會宣布於翌日舉行聯合大罷工。當日下午3,港英派遣過百名「防暴隊」攻打港九樹膠塑料業總工會(位於廣東道、旺角道交界)會址,與工人群眾衝突七小時,造成三死數十人傷,56人被捕。30歲工人鄧自強與撕毀反帝標語的警察理論,身中四槍犧牲。36歲工人鄒松勝,在旺角警署被毆打至脾臟爆裂、內出血犧牲。32歲工人羅進苟,亦在旺角警署被暴打慘死,遺體全身瘀黑,額破損,眼突出,鎖骨中央、背部、下腰側和下陰部有洞。港英死因庭裁定鄧「警察自衛合法殺害」、鄒「死於意外」、羅「死於橫禍」。

6月24日,參加罷工的邵氏製片廠42歲木工李安,要求陪同被捕同事王煜森前往警署,被警察以「藏有煽動性標語」罪名逮捕。6月26日下午,兩人在北九龍裁判署提堂,李安突然吐血昏迷,送院後不久去世;王煜森亦因被毆留院五天。港英法醫官供稱,李安全身有24處瘀傷,胸前骨直線破裂,心房右方瘀黑,左肋骨第一至第四條折斷,右肋骨第二至第六條破裂,右腎爆裂內出血過多致死。11月6日,三名華警被判「誤殺」李安罪名成立,1968年1月29日,三警上訴得直、「無罪釋放」。

7月9日,港英警察在西環射殺兩名碼頭工人,在莊士敦道射殺一名工人。他們是32歲的鄭浙波、43歲的馬烈和27歲的蔡南。

在7月11日至8月初期間,港英派遣大批軍警搜查工會、學校、社團和私宅。攻打的主要目標有:摩托車業職工總會、九龍船塢勞工聯合會、紅磡勞校、太古船塢華員職工會福利部、太古車糖公司華人工會、五金工會香港支會、摩總九龍巴士分會、工人俱樂部、僑冠大廈、新都城大廈。

炸彈浪潮的輪廓

經過了港英近兩個月的瘋狂血腥鎮壓和大規模搜捕,有組織的大規模群眾抗爭開始式微之後,在7月9日晚上十時許,發生了第一次炸彈襲擊:觀塘警署兩輛警車被炸毀。

在7月9日至7月22日期間,發生了近二十起針對警車、「防暴隊」、警署、警崗、兵營、警察宿舍、政府機關的投彈襲擊。

7月26日,皇后大道中與租庇利街交界附近出現第一個「假彈」。同日上午十時半,發生第一個針對平民的擺放炸彈爆炸案:九名市民在屈地街電車總站被炸傷。港英政府新聞處高調譴責左派企圖濫殺無辜。

在7月下旬至10月中旬期間,左派群眾在舉行遊行示威和飛行集會時,擺放、投擲「土製菠蘿」狙擊前來鎮壓的港英「防暴隊」,放置標明「同胞勿近」的「真真假假」炸彈。11月5日早上7時,為抗議港英在11月1日暴力鎮壓在赤柱監獄要求改善待遇的左派政治犯,赤柱警署旁的小型足球場出現大幅抗議標語,其周圍擺放了六個炸彈;同日市區各地出現抗議橫額和「真真假假」。到1967年12月,炸彈浪潮基本結束。

8月21日,發生清華街爆炸案,一對8歲和3歲的姊弟,被放置在一輛房車車頭的爆炸品炸死。現場是死胡同、住宅區,附近更有「左校」樹人學校。港英高調譴責左派殘暴無良。其後,多個左派機構附近,包括新華社和培僑中學,都出現了炸彈。

8月24日,知名右派播音員林彬駕車上班時被縱火焚燒,同車的堂弟林光海當天傷重不治,林彬翌日身亡。自稱「地下鋤奸突擊隊」的組織發表公告承認責任。反英抗暴鬥爭爆發後,林彬主持電台節目支持港英鎮壓工人群眾,攻擊「左仔」「無恥無良,低能邋遢,下流賤格」。

右派謊言的破產

行文至此,任何不懷偏見的讀者,都應該大概掌握到六七反英抗暴期間的炸彈浪潮的基本脈絡:1)港英血腥鎮壓工人的正當抗爭,打死打傷逮捕大量群眾;2)在近兩個月後,部分群眾發動炸彈襲擊,狙擊施暴的港英軍警。其中,擺放式的炸彈多數標明「同胞勿近」;3)7月26日、8月21日和8月24日,分別發生了針對平民的屈地街電車總站爆炸案、清華街爆炸案和林彬林海光被焚案,前兩者沒有人承認責任,林彬案有左派組織承認責任。同時,多個左派機構門外,也出現了土製炸彈。

由此可見,右派宣傳的幾個重點:1)左派群眾無端發動針對所有平民的、無差別的炸彈攻擊;2)六七死難者多數死於左派群眾的襲擊;3)港英政府果斷鎮壓殺人放火的左派暴徒,是正義行為——不是似是而非、就是完全背離事實的謊言。

右派一直刻意使用林彬和清華街兩案,抹煞港英軍警當年大量殺傷逮捕平民的血腥史實。楊光去世後,部分右派甚至斗膽宣稱,港英官方公佈的51名死者「全都沒有參與暴動」,是左派縱火和炸彈襲擊的犧牲者。

在這裏列出當年被港英殺害的部分死難烈士的名單:

1967年反帝運動之中被港英軍警殺害的部分工人名單
1967年反帝運動之中被港英軍警殺害的部分工人名單

右派歪曲史實、侮辱本土反帝反資先烈的行為,實在令人髮指。

反英抗暴運動的根源是殖民地無度的剝削壓迫

此外,右派的另一個常見的說法,是指反英抗暴和爭取工人權益完全無關,工人是純粹被中共煽動出來鬧事的。

然而,反英抗暴的導火線,就是工人反抗資本家無理解僱的工潮,整場運動,很明確的是沿著抗爭、鎮壓、反鎮壓的邏輯發展的。若果當年港英統治真的像右派所宣揚的那麼正義、那麼愛護港人、照顧窮人,那無論中共如何費盡唇舌,都不可能「煽動」到幾十萬人,冒著被打死打傷下獄的真實危險,參加這一場香港有史以來數一數二的群眾抗爭。

關於勞動者的工作權:當時新蒲崗人造花廠頒布了極為嚴苛的規定,包括損壞機器的工人不會發放工資、廠方不允許工人請假等,其後更惡性解雇工人代表、甚至一次過開除幾百名工人。如果當年的左派工會沒有要求資方撤回解僱、要求談判解決,豈不就是右派口中的「工賊」?如果今天的政府,用港英當年派遣「防暴隊」毆打工人的手段,協助資方「解決」工潮,豈不就是右派口中的「黑警」?

關於示威權和生命權:以徐田波在黃大仙警署被港英警察打斷十二條肋骨、壯烈犧牲為開端,多名工人被港英警察打死、槍殺,群眾遊行示威被港英警察圍堵、暴打,幾千人被逮捕,大量群眾被監禁、關進集中營。這豈不就是對示威權和生命權的極之嚴重的侵犯?今天主張「勇武抗爭」的右派,憑什麼質疑當年群眾對港英軍警的還擊?

完全不可以迴避的是,香港當年是英國帝國主義的殖民地,華人地位低下,殖民政府完全無視工人階級的生死和福祉,讓他們飽受華洋資本家的剝削和壓迫。在這種情況下,反抗資本家的無度剝削,反抗用暴力協助資本家的殖民政權,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反英抗暴」何罪之有?

另外,右派有一種莫名其妙的說法,宣稱反英抗暴與港英政府後來逐步推行的社會改革全無關係——一切都出於麥理浩的「皇恩浩蕩」。

反英抗暴運動結束後,戴麟趾政府在1968 年通過了《僱傭條例》,取代了早已不合時宜的《僱主與僕人條例》。在《僱傭條例》及其後的修訂條款下,僱員擁有一些基本保障,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法定假日、有薪病假、分娩保障,以及防止歧視職工會的保障措施等。

另外,為改善1966和1967民眾抗爭所展現的惡劣官民關係,戴麟趾在其任期內推行「民政主任計劃」,成立民政處、內設民政主任收集民意、接受投訴,向市民提供諮詢服務。

如果這一切都是麥理浩的恩賜,甚至是港英無緣無故的奇妙恩典,那為什麼他們要等到1968年才開始推行這些政策?而不是與英國本土同步推行二戰後的所謂福利國家政策?

結論
今天口口聲聲「抗爭」的右派們,極力抹煞當年香港工人階級用自己的汗水、眼淚和鮮血,迫使港英殖民政權一改此前任由勞苦大眾自生自滅的暴政、推行大規模社會改良以平民憤的事實,甚至七情上面的偽造歷史、支持港英鎮壓工人,到底說明了什麼?——那就是,對他們來說,只有反共反大陸的行動,才算是「抗爭」。當勞苦大眾奮起抗擊帝國主義和資本主義的時候,他們就會成為權貴的最忠誠的衛士。

四十八年前,正是反英抗暴運動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日子,我們除了不能遺忘先烈的犧牲,也要直面反帝反資的鬥爭不但尚未成功,香港還陷入了被親帝黨派和「愛國」資產階級困死的僵局。反英抗暴後期發生的恐怖主義行為,同時也儆戒我們,脫離群眾運動、甚至傷及群眾的暴力行為,往往會被敵人所利用,進一步瓦解鬥爭。

「忘記過去,就意味著背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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