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跨時》

【一切安好】 能做到,更要做到

文/陳餅

相比長毛、其他朋友,現在我只有一條政治檢控罪在身,有時也覺得不算是什麼。

「為什麼要走到上街,還要被拉被鎖被告這條路?」想來要回答也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而我卻覺得,我的2011年用這條線作總結,便也算理所當然。由10年底到11年初,經歷了半年在菜園村巡守的日子,為了讓村民可在舊村居住直到各種問題(包括新村的路權、各村民的賠償)解決為止,我們以每日直接行動的方式,阻止港鐵在村內進行的工程。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在港鐵於菜園村的辦事處內阻止他們圍板,巡守員和村民手挽著手擋在角鐵前,衣服上沾滿鐵锈,坐在邊沿銳利的鐵板上,帶上勞工手套的手偶爾就被割傷。港鐵的保安以浮腰撻傷朱凱迪,工人在巡守員頭頂燒焊,警察由冷眼旁觀至出動PTU 把示威者抬走。我們重覆又重覆的叫喊口號,我們嘗試拉開不義的鐵絲網,那些都是直接行動同時具有象徵意義。巡守過程裡,共有四名村民,兩名巡守員被拘捕,告以襲擊或刑事毀壞。其中三名村民及兩名巡守員自簽一年守行為換取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最後一名今年農曆年上庭的村民被保安控告襲擊,最終法官裁定控方證供矛盾,兩條罪名不成立。直到所有與保衛菜園村有關的官司告一段落,我們才稍稍得以歇息。

在村內看著由私人(港鐵)、政府(警方)及所謂法治欺負捍衛公義的弱小者,其實早已明白我們無所仰賴,唯有團結在一起。去年3月6日、6月4日、7月1日,都因遊行/堵路行動被捕。幾次在港島的街頭,心裡想著「推倒政權」這種看似遙遠又模糊的強烈願望,同行的人在不同的社區、基層議題都看遍了讓心中憤怒累積到疼痛的不義事件。被捕、在警署內被扣押都是非常難受的事,每次被抬離四肢被警察抓緊的炙燒感久久不去,警署冰冷壓抑。11年年底,警察來電,因六四晚遊行以「非法集結」一罪起訴我。

我所認為唯一的出路,在當權者的眼中,也只能是「非法」的吧。

後來已覺得非常平靜了。陸陸續續有認識的朋友在不同的示威事件中被捕及起訴,今年被政治檢控者達到41人。長毛等人被判決那一刻由衷感到悲憤,對我來說權力傾斜法治不公早就明暸,但我還是受不了每次法官可以「正義」之名,行不義之事。

我們都並非有過人之處或與其他香港人有什麼不同的人。後來就看長毛在訪問裡說:「一想起其他地方爭取民主的代價,就覺得自己的付出很少。那不是代表政府對我很好,政府遲遲未對我打壓,只是因為公民社會一直在這裏撐我,我感謝他們」。我為到自己是那公民社會的一部份,至少不覺得羞愧。回想從開始到現在,陪伴村民在立法會門外無數次示威、在五區大街小巷苦行反高鐵、在村裡與同伴一起跑到推土機前、在遊行過後留守,跑過一條又一條街道--誰不需要為美好付出代價?我不會視那為勇敢,而是非常基本,必須做到的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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